Day 3

預苦期第三日 (2月24日)—— 創世記15:7-12, 17-21

讀經

7耶和華又對他說:「我是耶和華,曾領你出迦勒底的吾珥,為要把這地賜你為業

。」8亞伯蘭說:「主耶和華啊,我怎能知道我必得這地為業呢?」9耶和華對他說

:「你為我取一頭三歲的母牛犢,一隻三歲的母山羊,一隻三歲的公綿羊,一隻斑鳩

和一隻雛鴿。」10亞伯蘭就把這些都取來,每樣從中間劈成兩半,一半對著另一半排

列,只有鳥沒有劈開。11當鷙鳥下來,落在這些屍體上時,亞伯蘭就把牠們趕走了

。12日落的時候,亞伯蘭沉睡了。看哪,有大而可怕的黑暗落在他身上⋯⋯17日落天

黑的時候,看哪,有冒煙的爐和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。18在那日,耶和華與

亞伯蘭立約,說:「我已賜給你的後裔這一片地,從埃及河直到大河,幼發拉底河

,19就是基尼人、基尼洗人、甲摩尼人、20赫人、比利洗人、利乏音人、21亞摩利人

、迦南人、革迦撒人、耶布斯人的地。」

解經

耶和華不單向亞伯蘭應許多如星數的子孫(創15:4-5),祂現在還向亞伯蘭應許他能

擁有自己的地土。對一個出生遊牧民族的人來說,這簡直是喜出望外,所以亞伯蘭想

向耶和華求一個引證——「我怎能知道我必得這地為業呢?」耶和華便吩咐他獻上五

隻祭牲。原來在古代近東,凡是立約皆需附上祭牲,表明立約雙方都要履行約的內容

,否則便可能要像祭牲一樣陪上性命。但其實耶和華在此並沒有要求亞伯蘭要履行什

麼責任;神是單方面恩待亞伯蘭。

經文第12節說「有大而可怕的黑暗」落在亞伯蘭身上,並有爐和火把經過祭牲。其實

這也是一個預表,因為當耶穌死在十字架時,雖然時直正午,但卻遍地黑暗了(路

23:44-46),無罪的神子成了那被殺的祭牲,好使神和人中間那被毁的約,得以復還。

神仍是單方面地恩待世人!

默想

當黑暗落在亞伯蘭身上時,他沉睡了,一覺醒來,耶和華已經要與他立約。亞伯蘭知

道中間耶和華為他經歷那些「黑暗」的過程嗎?同樣我們今天的靈魂是甦醒,抑或是

沉睡?我們是否意識到耶穌為我們經歷了所有的黑暗——誤解、誣陷、嘲諷、毒打、

謀殺,所以我們才有今天的自由和豐盛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