預苦期第十四日(3月9日)—— 詩 109:21-31
讀經
21但是你,主-耶和華啊,求你因你的名採取行動;因你的慈愛美好,求你搭救我!
22因為我困苦貧窮,內心受傷。23我如日影偏斜而去,如蝗蟲被抖出來。24我因禁食
,膝蓋軟弱;我身體消瘦,不再豐潤。25我受他們的羞辱,他們看見我就搖頭。26耶
和華-我的上帝啊,求你幫助我,照你的慈愛拯救我,27好讓他們知道這是你的手,
是你-耶和華所做的事。28任憑他們咒罵,你卻要賜福;他們幾時起來就必蒙羞,你
的僕人卻要歡喜。29願與我作對的人披戴羞辱!願他們以自己的羞愧作外袍遮身!30
我要用口極力稱謝耶和華,我要在眾人中間讚美他;31因為他必站在貧窮人的右邊,
救他脫離定他死罪的人。
解經
在破碎的世界中,詩人呼求神來對付那些虛假的、指控他的人。這呼求的想法——「
願與我作對的人披戴羞辱!」對我們這些未曾經歷世界上其他人所經歷過的不義之戰
、種族屠殺、性交易的人來說,聽起來可能會很不舒服。然而,在某種程度上,我們
都選擇以惡報惡。但詩人沒有論述自己的不公平待遇,反之,他將不公平帶到神面前
,呼求神為了祂自己名的緣故而有所作為。 他選擇讓公平聖潔的神來對付那些錯待他
的人,而非自己尋求報復。
如果神只是赦免罪,而不施行公義,那麼當我們被得罪之時,我們將無出路。但神的
聖潔絕不容忍不公義。乍聽之下,這讓我們很得安慰;但我們也是不公義的,除非有
補救的辦法提供給我們,否則我們也要像欺壓我們的人一樣受公義的審判。詩人 (或是
我們) 得以向神呼求的唯一理由,乃是基督已經為我們說話了。當基督從十字架向神呼
求時,因祂替代有罪人類的位置而被棄絕與蔑視。現在我們得以向神呼求,乃是因為
基督為我們說話,神就透過無罪的基督來看我們。
默想
很多人都說要追求公義,但基督教所講的公義,其前設是先承認自己的不義,然後聽
憑上帝公義的審判。因此凡屬神的人,他們的口不會以惡話還惡話,而是充滿了「極
力稱謝耶和華」的美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