預苦期第六日(2月28日)—— 出12:1-13
讀經
1耶和華在埃及地對摩西和亞倫說:2「你們要以本月為正月,為一年之首。3你們要吩
咐以色列全會眾說:本月初十,各人要按著家庭取羔羊,一家一隻羔羊。4若一家的人
太少,吃不了一隻羔羊,就要按照人數和隔壁的鄰舍共取一隻;你們要按每人的食量
來估算羔羊。5你們要從綿羊或山羊中取一隻無殘疾、一歲的公羔羊,6要把牠留到本
月十四日;那日黃昏的時候,以色列全會眾要把羔羊宰了。7他們要取一些血,塗在他
們吃羔羊的房屋兩邊的門框上和門楣上。8當晚要吃羔羊的肉;要用火烤了,與無酵餅
和苦菜一起吃。9不可吃生的,或用水煮的,要把羔羊連頭帶腿和內臟用火烤了吃。10
一點也不可留到早晨;若有留到早晨的,要用火燒了。11你們要這樣吃羔羊:腰間束
帶,腳上穿鞋,手中拿杖,快快地吃。這是耶和華的逾越。12因為那夜我要走遍埃及
地,把埃及地一切頭生的,無論是人是牲畜,都擊殺了;我要對埃及所有的神明施行
審判。我是耶和華。13這血要在你們所住的房屋上作記號;我一見這血,就逾越你們
。我擊打埃及地的時候,災殃必不臨到你們身上施行毀滅。」
解經
逾越節是詮釋整本聖經的其中一個關鍵主題。逾越節一方面說明神審判的嚴厲和公義
,埃及人和以色列人其實都是罪有應得、死有餘辜;另一方面,逾越節也說明上帝對
以色列人拯救的恩典。經文第5節指明逾越節必須要準備一隻「代罪羔羊」,這羊在正
月初十日被挑選出來,並要細緻觀察四天,以確保符合屬天的標準,然後羊便要被殺
(出十二6下–7、12–13、21–24),它的血要被塗在以色列人家所住的房屋的門框和
門楣上。不是羔羊的生命,而是羔羊的死,救人們脫離了審判。「若不流血,罪就不
得赦免了。」(來九22;利十七11)
毫無疑問,逾越節羔羊只是預表,耶穌才是真像,因為耶穌符合作我們羔羊的全部要
求,因為天父說:「這是我的愛子,我所喜悅的。」(太三17)在逾越節期間,主的
仇敵不斷向他發問,等他說些什麼好作為攻擊他的把柄。耶穌在經受諸多試煉和審問
的時候,但他通過了每一個考驗。耶穌是無罪的(林後五21),他沒有犯過罪(彼前
二22),在他裡面也沒有罪(約壹三5)。他是神無瑕疵的羔羊。正因他的無罪,他
才有資格在十字架上以死償還了我們的贖價(太二十28,二十六28;約三14–17,十
11;弗一7;提前二5–6;來九28;啟五9)。
除了羊羔,苦菜和無酵餅也有它們的意思。吃苦菜會提醒以色列人他們在埃及地受奴
役的痛苦歲月。然而,在曠野的旅途中,當環境變得艱難時,他們卻常常回想「過去
的好時光」,居然想回埃及去(出十六3,十七1–3;民十一1–9,十四1–5)。他們忘
記了在那可怕的鐵爐中受奴役的痛苦。他們的餅沒有酵,原因有兩個:一是沒有時間
等面發起來(出十二39),二是對以色列人而言,酵是不潔淨的象徵,也是罪的寫照
:它是隱藏的,不聲不響地「秘密」做工,並且能夠擴散和感染,使生麵團發起來(
林前五6–8)。
默想
我一生做了多少不該做的事?說了多少不該說的話?看了多少不該看的東西?反之,
該說該做的我偏不去做去說。如果神要判我永死,這確實也是公義的!但耶穌竟然甘
願代我死!這是什麼道理?